党员在因私出国(境)前(一般指持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应提前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对于在国(境)外超过5个月及以上的党员,回国(入境)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在我校,党员可通过网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申请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并均需报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逐级审批同意。(特别提醒:如需办理请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申请)
一、党员网上申请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
校内党员一般在“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上申请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进入网上系统
1.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
2.在信息门户中,选择进入“服务查询”页面。
3.在搜索框输入“党员”,点击搜索,出现“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和“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申请”2个服务程序。党员根据需求进入对应程序。
(二)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信息
1.选择进入“党员因私出国(境)申请”程序,填写《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其中,标“*”项目为必填项,部分项目已加载填写范本,如“工作单位及职务”,可以直接编辑修改成正确的信息。
2.相关信息填写完后,在表格最下方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一般选择党支部书记。若党支部书记本人提出申请,则选择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审批。
3.最后在页面右上方点击“提交”,等待党组织审批。
(三)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信息
1.选择进入“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申请”程序,填写《厦门大学因私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其中,标“*”项目为必填项,部分项目已加载填写范本,如“学习工作主要经历”,可以直接编辑修改成正确的信息。
2.相关信息填写完后,在备注一栏添加附件,上传至少1篇在国(境)外期间的思想汇报(扫描或拍照电子版文件),思想汇报需手写签名。
3.在表格最下方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一般选择党支部书记。若党支部书记本人提出申请,则选择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审批。
4.最后在页面右上方点击“提交”,等待党组织审批。
(四)及时汇报
党员在网上提交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申请后,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由党支部进一步向基层党委(党总支)报告,确保申请手续及时审批。
(五)逐级审批
1.党支部审查
(1)党支部审查人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选择进入【个人中心】页面。 (2)进入“【流程】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或“【流程】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进行审查。
(3)查看完审批表,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即党务秘书/组织员,然后点击右上方“处理”,填写党支部意见,通过或退回申请。
2. 基层党委(党总支)审批
(1)党务秘书/组织员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选择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对党员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然后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即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并点击右上方“处理”。
(2)原则上,教职工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批,学生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审批。
(3)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http://i.xmu.edu.cn),选择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对党员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然后选择下一环节办理人,即校党委组织员,并点击右上方“处理”。
(六)备案存档
1.基层党委(党总支)至少每月集中批量打印一次审批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报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盖章存档。
2.以上审批表盖章后,党员个人、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各留存一份。
3.对于因私出国(境)超过5个月及以上的党员,需将其申请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放进党员档案。
二、党员线下申请保留和恢复组织生活(党籍)
对于没有“厦门大学信息门户”账号、毕业离校、离职、身处国(境)外等无法登录“厦门大学信息门户”网站的党员,则可通过线下填写《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或《厦门大学因私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申请保留或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线下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需同时提交至少1篇在国(境)外期间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需手写签名。
党员要参照表格填写范例,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一式3份打印纸质表格,报党支部、基层党委(党总支)和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逐级审批。以上审批表经审批后,党员个人、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组织部/党建办各留存一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因私出国(境)的判定原则
1.原则上党员持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的,均判定为因私出国(境),并需要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而非出国(境)事由决定。
2.教职工党员因公务出国(境),可按学校国际处有关规定(详情可咨询国际处)申请办理因公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无需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
3.学生只有私人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即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实践等,无论自费还是公费,均需要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
(二)因私出国(境)的重要时间点
1.因私出国(境)学习、交流等1天及以上的党员,均需要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
2.因私出国(境)学习、交流等1个月及以上的党员,在出国(境)前,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人需与其开展行前谈话,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告知其在国(境)外应注意的事项。在我校,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与教职工党员谈话,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分管副书记与学生党员谈话。
3.因私出国(境)学习、交流等5个月及以上的党员,需在回国(入境)后1个月内,及时提交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申请,同时至少递交1篇在国(境)外期间的思想汇报,思想汇报需手写签名。
4.党员本人在因私出国(境)期间,要主动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每6个月至少联系一次,书面汇报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
5.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组织生活(党籍)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中共bwin必赢中国官网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 厦门大学党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2024年6月修订).docx
附件2 厦门大学因私出国(境)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2024年1月19日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