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从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2005级研究生开始试行网上选课,为了做好研究生网上选课工作,规范教学管理,制定本《研究生网上选课管理办法》。
一、选课课程范围: 从2005级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开始,所有课程均实行网上选课。每学期研究生必须上网选择和确认所修的课程后,其课程学习信息方能进入研究生院学务系统进行分类管理与成绩登记,获得所修课程的相应学分。
二、选课基本原则与要求: 研究生必须以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为根据,同时在选课系统提供的课程信息提示之下选择确定自己应修读的课程。 博士生与硕士生课程均分为全校性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及选修课三种类型。博士生应修满12—14学分;硕士生文科应修满36-40学分,理工科硕士生应修满32-36学分。 学科专业具体课程设置与要求见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三、选课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学期前2周为选课周,第5周为退课周。在退课周之前,研究生试听课程以后可以对自己的选课做出修改。为了防止教学资源的浪费,在退课周之后,研究生所选课程不可以退课。
四、注意事项: 1.凡是没有通过网上选课的研究生,无权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即使到堂听课、参与考试也一律无效,不予登记课程成绩。 2.选课后意欲退课的研究生,须通过网上退课程序退课,否则,该门课程的成绩登记为零分。 3.网上选课系统设在研究生院主页;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研究生本人学号。 4.网上选课具体操作办法请详见《研究生网上选课系统使用指南》。 |